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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村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处置

  • 区域:广东广州市番禺区
  • 留言暂无
  • 浏览183
  • 更新:2023-12-14 16:51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两轮电动车充电桩项目

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2900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企业信息委托,定于_2023_年_12_月_26_日_上午11_时在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两轮电动车充电桩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资产类型

资产地址

面积(平方米)

土地性质

1

基础设施

捷进西路70号与72号之间通道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2

沙头村幼儿园操场西边围墙边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3

原积南酒厂南边围墙内(即积南大街11号北面)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4

南祠地堂西边围墙旁边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5

新基大街八巷1号对面空地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6

西祠祠堂门口西侧边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7

碧沙环村街111-10号铺旁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8

沙头新村23街42号对面石堤旁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9

吉祥大街13号北面空地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10

庙前直街7号对面空地(沙地公园内)

24(2米×12米)

城市用地

(一)资产名称:沙头旧村(该名称只用作管理使用,实际以现状为准);

(二)资产类型:基础设施;

(三)资产地址:沙头街沙头村内(详见上表);

(四)交易面积:占地总面积约240平方米(拟共投放10处两轮电动车充电桩,每处占地面积约24平方米);

(五)项目经营用途:供两轮电动车充电使用(具体以办理商事登记为准),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

3.其他:无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八)合同年限:9年 (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

(十)交易底价:充电服务费0.25元/度(不含税,按年度实际用电量计算)

备注:该两轮电动车充电桩项目作为村集体资产出租收取场地有偿使用金,场地有偿使用金的收取标准以“充电服务费竟得价”作为计算。

(十一)递增方式:无;

(十二)交易保证金: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十四)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投。每次举牌增加0.01元/度(不含税)。

(十五)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六)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七)竞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景观大道7号(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十九)行业要求:

①禁止以下六种废气污染行业在租赁物内进行经营,具体如下:

1、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的行业,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木材加工、石材加工、玻璃制品加工、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加工、汽车拆解等工业项目。备注:焊接、金属打磨、中药饮片切片、分装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且手机处理工艺较成熟的行业除外。

2、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的行业,如:印刷、制鞋、家具制造、涂装、注塑、橡胶加工制造。

3、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臭气的行业,如:香精香料生产加工、屠宰、养殖、肉禽加工等工业项目。

4、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大量酸雾的行业,如金属表面处理等工业项目。

5、其他生产运营过程中生产大量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配套设备,如:锅炉、窑炉等。备注:配套的备用发电机、电锅炉除外。

6、其他本清单未提及,但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大气污染的工业项目。

②该租赁物内不准用于经营未取得教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或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托幼、培训机构,否则视为竞得人根本性违约,项目业主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合同履约保证金归项目业主方所有。

③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必须依照土地性质、用途及规划依法依规使用。

(二十)其他说明:

1、场地有偿使用金说明:竞得人应于每年1月10日前,向项目业主方一次性缴交上一年度场地有偿使用金,收取标准以“充电服务费竟得价”作为计算(以年度产生的总用电量度数为计费基数)。

2、竞得人如需整体变更合同主体的,新的营运人必须符合本合同的资质条款,且需经项目业主方书面同意并向项目业主方交纳变更费用(变更费为每次5000元)后才能变更合同主体,项目业主方同意变更合同主体并收取变更费用后有责任配合办理各项相关事宜,竞得人不得私下变更合同主体,否则作违约处理,项目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回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收回安装充电桩用地的使用权。

3、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第三方)依法(全部或部分)征用、征收或者要求改造时(如旧村改造)、项目业主方发展需要,项目业主方将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必须支持并配合项目业主方改造,双方互不作任何金额赔偿,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征收改造补偿依照有关政府政策执行。竞得人不得向项目业主方要求返还已缴交的有偿使用金,并根据征收时当年实际用电量情况结算当年有偿使用金;但项目业主方应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竞得人。

4、合同到期后,项目业主方无偿收回安装电动车充电桩用地;竞得人在安装场地添置的部分,在合同期满后搬迁场内充电设备,车棚及消防设施、宣传栏等入墙入地设施归项目业主方所有,项目业主方仍有权决定是否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拆除),竞得人予以无条件配合。

5、违约责任:若竞得人连续逾期30天没有缴齐有偿使用金,项目业主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安装充电桩用地的使用权。

6、项目业主方负责:

①项目业主方以现状交付场地给竞得人使用,协助、配合竞得人办理【充电桩】用电报装、进场安装和调试。

②场地并未通电,项目业主方负责把主电源引至安装场地(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现场实际位置为准),引流消防水源到充电点,所需费用由项目业主方支付。

7、竞得人负责:

①签订合同后,根据10处安装场地的实际情况、安装条件等,经双方现场勘察确认后,竞得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

②竞得人负责提供自助式电动车充电桩的车棚、设备安装及定期保养和维修;充电桩不能正常使用时,竞得人在接到项目业主方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或及时更换充电桩,以确保产品正常稳定地运行。

③竞得人负责提供充电车棚的设施:充电插座、车棚、摄像头、宣传栏、灭火消防器材、喷淋、烟感报警器等;承诺安装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材料制作的【充电桩】及相关设施并保证安装/运作的安全性、合理性以及确保场地符合使用条件后方可营运;承诺每个充电桩应具长期配套消防设施(可用于处理漏电或电池燃烧等危险火源的消防设施)。

④在合同期内,竞得人必须为产品购买产品意外责任险;在经营前应自行自费购买相关安全责任商业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保险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提交项目业主方备案。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包括设备引起的用电安全问题)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竞得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与项目业主方无关。

⑤合同期内,竞得人需以项目业主方的名义自行申报安装电表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按每月实际产生的用量向有关主管部门缴纳有关费用。

8、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①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异常名单。

②按照《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两轮电动车充电公开竞投项目竞投人其他准入条件》的标准执行。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服务机构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的代表,须符合以下相对应的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二)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五)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以下两种安排只能选其一,在相应“□”打“√”。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意向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统一勘察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项目业主单位。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 2023年 12 月 14 日至2023年12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2:30-5:00(每逢周五下午及节假日除外),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景观大道7号(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3.其他资料:(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须按以下相对应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1以企业法人(如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3.1.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1.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机构网站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 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3.2.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2.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合伙企业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 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3.3.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和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3.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投资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 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3.4.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4.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基层组织见证等)、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5 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3.5.1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5.2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基层组织见证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6 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的,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通行证等)作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同一项资产同一竞投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户或自然人)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竞得人弃标重启除外)。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保证金需通过境内银行转账方式缴交,且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合同乙方须一致。

4.竞投人、竞投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我交易中心办理竞投业务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私章。

5.以个人名义报名的,办理授权委托时,按以下程序执行:在报名现场,受委托人须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供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并手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由工作人员拍照存档。

6.如本村股份社股东村民报名竞投的必须到该村委开具股东身份信息核实证明。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的,应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5:00前(每逢周五下午及节假日除外)向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经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核对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在竞投现场由项目业主单位即时确认,优先承租权的竞得方式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竞投意向人应知晓该资产交易的现状并递交投资意向承诺书,经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审核并符合条件后,方准报名,不接受无投资意向的竞投人。

参与竞投报名人,必须持有效证明到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并了解相关报名流程,符合报名条件者必须先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竞投文件等资料,才准可到银行交纳交易保证金。未经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确认并办理报名登记者,不得直接汇钱到本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否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账号:00581084000000066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江支行

(二)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交易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帐。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竞投人所缴交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

2.1竞得人需到该村委缴纳合同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凭村开具的合同保证金收据到本交易中心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不计息)的手续。

2.2 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银行受理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转账业务委托即视为已完成相关保证金返还手续)。

2.3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沙头村两轮电动车充电桩项目交易保证金。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其他事项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

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如需了解本公告项目详情,请到沙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切解析权归该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振明

联系电话: 020-34802943

地址: 番禺区沙头街捷进西路82号二楼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办事处景观大道7号

联系人:_翁小姐_

联系电话:020-39106351

十、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番禺区农业农村局020-84813208。

附件:1.竞投邀请函

2. 合同初稿

3. 竞投报名资料

4. 《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两轮电动车充电公开竞投项目竞投人其他准入条件》


【点击下载】附件文件(内含资料)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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