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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报废设备处置

  • 区域:广东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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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浏览24
  • 更新:2024-04-08 14:39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拟处置资产所涉及54项报废设备
项目编号 GR2024GD0000384
标的名称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拟处置资产所涉及54项报废设备
标的编号 GR2024GD0000384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拟处置资产所涉及54项报废设备
转让底价(万元) 106.000000
挂牌日期 2024-04-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19
资产概述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拟处置资产所涉及54项报废设备,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4-08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占用、抵押、质押、担保和租赁等情况。

2.本次资产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3.项目标的所涉及报废设备已全部拆除存放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安徽滁州市定远县山镇仓库、广东省肇庆市仓库和上海市松江区仓库(联系人:唐永忠 ,联系电话:15095611461),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

4.本次转让标的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拟处置资产所涉及54项报废设备(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拟处置资产所涉及54项报废设备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A00044号)为限。项目资产因拆卸、存放等历史原因,可能存在误差及差异,不作为受让方自己估值的依据,标的的主要材质、真伪、品质、规格、型号、重量等均以存放现场实物为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对最终移交的资产无异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补偿或赔偿。

6.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

7.转让方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到标的存放点自提,涉及的拆除、现场恢复、运输、安装、运行等所有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进入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厂区办理看样、交接等事宜,须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要求。

9.《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拟处置资产所涉及54项报废设备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A00044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地点在转让方指定地点。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发出进厂工作许可通知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受让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清理、搬运完毕并移出转让方厂区范围。受让方原则上不得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拆分,因国家道路交通条件原因经转让方确认需要拆分的,只能在原堆放场地内进行,不允许在转让方其它区域进行二次堆放、转运。拆分、装卸、搬运、保管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受让资产的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治安、环保责任以及标的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风险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资产按交接时现状(包括交易标的堆码现状、数量和瑕疵状况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受让方在厂区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厂区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厂区内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8.受让方在现场拆卸、装运过程中不得在厂区内从事对受让资产进行除锈、清灰等工作。

9.受让方转运完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10.本次转让标的已拆除,受让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完成物资的绑扎、装车、运输。

11.受让方逾期提取受让范围内的资产,逾期提货超过20个自然日,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置受让资产。

12.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安全及资产安全,资产运输过程中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群体事件、社会事件等一切风险所造成的资产损失、灭失、价值下降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13.本次资产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4.本次资产交易所涉及的税、费(除转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15.本次转让资产,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转让方对《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可能作其他用途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8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4GD0000384+保证金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肇庆市站北路46号
法定代表人 谭建华 注册资本(万元) 505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12001952712568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类型:2024年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批准日期 2024-02-0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2024年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2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s://www.gduaee.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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