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8 09:08
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置一批已报废固定资产实体(以下简称“废旧物资”)。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基本情况
1、该批废旧物资,包括教学仪器、办公设备类等共计1132台(套、件),账面原值3183215.92元;以及废旧耗材一批。
2、该批废旧物资分别存放于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府城校区和桂林洋校区。
二、报名资质要求
参与本次报废物资投标的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公司;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4、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地点: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府城校区财务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607571567
五、竞价人须知
1、不扰乱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报废资产处置投标现场秩序,不和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2、本次为已报废物资的处置,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学校不对其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不对其任何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和更换。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勘查,对标的全面了解,承认标的所存在的瑕疵、缺陷,综合考虑本公司实力和市场行情判断,再对标的进行投标报价。
3、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回收清运过程所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中标交款及合同签订:中标单位需在中标3天内将报废物资处置残值款以转账形式交至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账户,并签订处置合同。转账需备注:报废仪器设备处置残值款。
5、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3至5天内把报废物资清运出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逾期未清运,我校将另行处理。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文明操作,安全清运,做好施工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对施工周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报废资产明细.xls
附件2:报价涵模板.docx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企业信息
2024月4月 8 日